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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異端是什麼?
  • “自己定自己罪的”就是異端(多3:11)。神已經除去了人的罪,可是拒絕神的恩典,就是“從罪中的得救”的恩典,自己定自己的罪,審判自己,稱己為罪人,這種人叫異端。神稱他們為異端。如果所有的人都說自己是罪人,那人等於不信神和神的兒子。請大家思考以下這種人的行為:雖然相信了耶穌,還認為自己有罪,這是正確的嗎?

    耶穌已經為世人付出了罪的工價,可是不信這福音,不接受神的禮物,還說自己是罪人,這種人就是異端。雖然信耶穌,可是不信重生,這種人也是異端。因為神已經把世上的所有罪都給赦免了。如果我既然信了主,卻繼續不相信神的話,還說自己是罪人,那我們就成為異端。如果人不想成為異端,就要接受神的赦罪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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