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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道

主題2: 律法

[2-1] 如果我們按律法行事, 它能拯救我們嗎? (路加福音10:25-30)

如果我們按律法行事, 它能拯救我們嗎?
(路加福音10:25-30)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麽?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什麽是人類最大的問題?
他們活在錯誤的幻覺裏。
 
路加福音10:28:“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人們生活在錯誤的幻想裏。好像他們在這方面特別容易受影響。他們聰明伶俐,但容易受到欺騙,不明白自己的罪惡。我們天生不瞭解自己,但我們仍活著好像很瞭解自己似的。因爲許多人不知道自己,聖經反復地告訴我們說我們是罪人。
人們談論自己罪孽的存在。人們很難行善,但是他們卻喜歡標榜自己是好人。他們吹噓自己有益的工作,並以此顯耀,雖然他們在嘴上承認自己是罪人。
他們不知道自己既非好人,也沒有能力做善事,所以,他們想欺騙其他人,有時甚至欺騙他們自己。“來吧,我們不能完全做惡人。我們也有好的方面。”
因此,他們看看他人,告誡自己:“唉,我希望我沒有做過那件事。如果沒有做過就更好了。 那樣他說起就更能顯耀自己。我想他最好這樣那樣傳播福音。他比我先得贖,所以,我認爲他的行爲更應像已得贖的人那樣。我最近才得贖,但如果我學習更多,我就能做得比他更好。”
每當他們受到傷害他們就在心裏磨刀。“你等著瞧吧。你會看到我不像你一樣。你或許認爲你現在領先我,但你等著瞧吧。聖經裏寫道在後的將要在前。我知道它適合我。你等著,我證明給你看。”人們在自欺。
即使他處於另一個人的位置上,他也會同樣做,仍然論斷他人。當他站在講道壇上時,他突然發現一時失語,因爲人過分在意自己的服裝。如果問人們是否有能力做善事,大多數人在嘴巴上說沒有。但在他們心裏,他們覺得自己有能力。所以,他們到死都想做善事。
他們認爲自己心裏有“仁慈”,他們有能力做善事。他們還認爲自己足夠仁慈。無論他們信奉宗教多長時間,尤其是那些在侍奉神的過程中取得巨大進步的人,他們都認爲:“我能爲主做這做那。”
但如果我們在生活中離開主,我們怎能真正行善呢?人類有仁慈嗎?我們活著真能做善事嗎?人類沒有能力做善事。每當他們努力依靠自己的力量做事,他們便犯罪。有些人信了耶穌後卻把他推到一邊,努力依靠自己行善。我們大家除了惡一無所有,所以,我們只能作惡。依靠我們自己(即使那些已經得救的人),我們只能犯罪。這是我們肉體的現實。

我們總做什麽,善還是惡?
 
在我們的讚美書“讚美耶穌的名”裏,有一首歌是這樣唱的:“♪沒有耶穌,我們只能躊躇。我們就像一艘沒有風帆卻在橫渡海洋的船♪。”沒有耶穌,我們只能犯罪,因爲我們是惡人。我們只有在得救後才有能力做義的工作。
使徒保羅說:“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馬書7:19)。如果有人和耶穌同在,這沒有關係,但如果他/她與耶穌沒有關係,他/她就會努力在神面前做善事。但是,越是努力,他/她作惡就更多。
即使大衛王也有天性。當他的國家和平繁榮時,一天晚上他在房屋的平頂上散步。他在那裏看到誘人的畫面,墜入了色情的欲望。他忘記主,結果怎樣呢?他是真惡。他與拔示巴通姦,殺死她的丈夫烏利亞,但他卻看不到自己的惡。相反爲他的行爲找藉口。
後來有一天,先知拿單對他說:“在一座城裏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裏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裏;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撒母耳記下12:1-4)。
大衛說:“行這事的人該死!”他極其憤怒,於是說:“他自己有那麽多的小羊;他完全可取一頭來。但他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他該死!”這時,拿單對他說:“你就是那人。”如果我們不跟隨耶穌,不與他在一起,即使重生人也會做出這類惡事。
這對所有人都是一樣的,即使有信的人。沒有耶穌我們總是躊躇,始終作惡。所以,我們今天無比感謝耶穌拯救了我們,無論惡是否在我們。“♪我在十字架的蔭影下休息♪”我們的心在基督贖罪的陰影裏休息,但是如果我們離開陰影,檢查自己,我們決不能安息。
 
 

神在律法面前賜予我們信仰的義


哪種更容易遵守,信仰還是律法?
信仰
 
使徒保羅也說神從起初就賜予我們信仰的義。他把義賜予亞當和夏娃、該隱和亞伯、塞特和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最終賜予雅各和他的十二個兒子。即使沒有律法,他們也藉信仰他的道的義在神面前成了義人。他們藉信仰他的道得福、休息。
以後,因爲約瑟的緣故,雅各的後代作爲奴隸在埃及生活400年。後來,神在摩西的引領下進入迦南地。但是,在400年的奴役生活中,他們忘記了信仰的義。
所以,神創造奇迹讓他們過紅海,把他們引入曠野。當他們到達罪的曠野時,他在西奈山賜予他們律法。他賜予他們律法,包括十誡和613條。神宣佈:“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讓摩西到西奈山上來,我要賜給他律法。”於是,神賜予以色列民律法。
他賜予他們律法,叫他們“知罪”(羅馬書3:20)。律法是爲了向他們說明他之所愛和所恨,揭示他的義與聖潔。
在埃及被奴役400年的以色列所有百姓都跨過了紅海。他們從未見過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和雅各的神。他們不知道他。
他們爲奴400年,卻忘記了神的義。在當時,他們沒有一位領導。雅各和約瑟是他們的領導,但他們很早就過世了。好像約瑟沒有把信仰傳給他的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
因此,他們需要再次找到他們的神、遇見他們的神,因爲他們忘記了他的義。我們必須牢記在心,在他們忘記信仰後,神賜予他們信仰的義,然後又賜予他們律法。他賜予他們律法,讓他們歸於神。
爲了拯救以色列民,叫他們成爲他的子民,神告訴他們受割禮。
他召喚他們的目的是爲了通過設立律法,叫他們知道神的存在,第二,讓他們知道自己在神面前是罪人。神要他們來到他面前,藉他賜予的獻祭制度得贖。他使他們成了他的子民。
以色列的百姓信仰即將來臨的彌賽亞,藉律法的獻祭制度得贖。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獻祭制度也漸漸消失了。讓我們看看什麽時候。
在路加福音10:25,有位試探耶穌的律法師。那律法師是個法利賽人。法利賽人極其保守,千方百計按照神的律法生活。首先他們極力保護國家,然後按照神的律法生活。而且,他們也是狂熱者,非常衝動,爲了實現自己的夢想,以色列獨立於羅馬,希望訴諸武力。

耶穌想遇見誰呢?
沒有牧羊人的罪人
 
即使今天也有像他們這樣的宗教人士。他們領導社會運動,提出“拯救世界被壓迫者”的口號。他們相信耶穌來拯救窮人和被壓迫者。所以,他們在神學院學習神學後參與政治,想在社會各領域“拯救缺衣少穿者”。
他們堅持“讓我們大家按照神聖與憐憫的律法生活,生活以律法爲準繩,依靠他的道。”但他們沒有認識到律法的真正意思。他們試圖按照律法條文生活,卻認識不到律法的神聖啓示。
因此,他們說在基督誕生前約400年在以色列沒有先知,神的僕人。爲此,他們成了沒有牧羊人的羊群。
他們既沒有律法也沒有一名真正的領導人。神不是通過當時僞善的宗教領導人顯明自己的。那個國家成了羅馬帝國的殖民地。所以,耶穌對那些跟隨他進入曠野的以色列民說,他不會讓他們餓著肚子離開。他可憐那些沒有牧羊人的羊群,因爲在當時許多人受苦受難。
律法師和其他人處於特別的地位,享有既定的特權;法利賽人屬於猶太教正統的血統??。他們非常高傲。
律法師在路加福音10:25問耶穌:“做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他覺得在以色列民當中沒有人比自己更好。所以,這位律法師(沒有得贖的人)向耶穌挑釁:“我該做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
這位律法師是我們自己的影兒。他問耶穌:“我該做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回答:“律法上寫的是什麽?你念的是怎樣呢?”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他又對他說:“你回答得很正確;這樣做你就能得生。”耶穌告訴他:“你回答得很正確;這樣做你就能得生。”
他向耶穌挑戰,同時又不知道自己爲惡,一堆罪孽,決不能做善事。所以,耶穌問他:“律法上寫的是什麽?你念的是怎樣呢?”

你念的是怎樣呢?
我們是罪人,決不能遵守律法。

“你念的是怎樣呢?”耶穌通過這段經文問人怎樣瞭解和理解律法,包括你我在內。
和今天許多人一樣,這位律法師也認爲神賜予律法,是爲了叫他遵守。所以,他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律法沒有過錯。神賜予我們完美的律法。他教導我們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我們盡心、盡力愛神是正確的,但這個神聖的誡命我們決不能遵守。
“你念的是怎樣呢?”意思是說律法是正確無誤的,但你們如何理解呢?律法師認爲神賜予他律法是爲了叫他遵守。但是,神賜予律法是爲了叫我們認識到自己的缺點,完全顯露我們的過犯。“你們犯罪了。我叫你們不可兇殺,你們卻兇殺。你們爲什麽違抗我呢?”
律法揭示人們心裏的罪孽。這裏讓我們假設我在路上看到田裏有些成熟的瓜果。神通過律法警告我們:“不要摘瓜果吃。如果你這樣做會令我蒙羞。”“是的,父。”“這裏是某某先生的,所以,你決不能摘。”“是的,父。”
我們一聽到決不能摘瓜果的話,就覺得想去摘。如果我們壓下彈簧,彈簧就會彈回來。百姓的罪孽就是那樣。
神告誡我們決不能做壞事。神那樣說因爲他是聖潔的、完善的,他有能力那樣做。另一方面,我們“決不能”不犯罪,決不能完全做好人。我們“決不能”在心裏有仁慈。律法是通過“決不能”這個字規定的。爲什麽呢?因爲百姓在心裏有情欲。我們只能按照情欲行動。我們犯姦淫是因爲我們心裏有姦淫的欲望。
我們必須仔細閱讀聖經。當我初次閱讀時,我只從字面上分析。我理解耶穌在十字架上爲我而死,我不禁流淚。我是這樣一個惡人,他在十字架上替我而死…我們的心劇烈疼痛,所以我信仰他。然後我想:“如果我要信,我就按照神的道去信。”
我閱讀出埃及記20章時,它告訴我:“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我根據這條誡命作悔改的祈禱。我冥思苦想回憶自己在他面前是否有別的神,徒勞地稱他的名,或者我是否拜異神。我意識我曾在敬仰祖先的禮儀中多次拜異神。我犯了拜異神的罪。
所以,我悔改的祈禱:“主啊,我犯了偶像崇拜罪。爲此,我必須受到審判。請饒恕我的罪吧。我決不再犯了。”之後,某項罪孽好像被注意到了。
然後,我盡力回憶是否曾經徒勞地稱他的名。後來,我想起當我最初開始信神時,我抽煙。我的朋友告訴我:“你抽煙不是令神蒙羞嗎?基督徒怎能抽煙呢?”
那與我徒勞地稱他的名是同一回事,不是嗎?所以,我再次祈禱:“主啊,我徒勞地稱你的名。請饒恕我吧。我要戒煙了。”所以,我盡力戒煙,但又繼續點燃,戒又抽,抽了又戒,一年時間。確實很難,我幾乎不可能戒煙。但最後,我還是完全戒煙了。我感覺另一項罪被對付過去了。
下一項罪是“守安息日爲聖。”這意味著我在周日不能做別的事情;工作或者掙錢…所以,我也不做事了。
接下來是“尊敬你的父親和母親。”我不在的時候能尊敬他們,但我在他們身邊時又犯心痛病。“噢,我的天哪,我在神面前犯罪了。請饒恕我,主。”我祈禱悔改。
但我不能尊敬我的父母了,因爲他們當時已不在人世。我能怎麽辦呢?“主啊,請饒恕我這個毫無價值的罪人。你替我在十字架上死亡。”我多麽感激啊!
就這樣,我想我逐一解決了我的罪孽。還有別的律法,諸如不可兇殺、不可姦淫、不可覬覦……直到有一天我認識到我一項也不能遵守,我徹夜祈禱。但你們知道,祈禱悔改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讓我們談談這件事吧。
當我想到耶穌被釘死時,我深感同情,這是多麽痛苦啊。他爲我們而死,我們卻做不到遵照他的話去生活。我整夜哭泣,想他多麽愛我,感謝他賜予我真正的幸福。
我第一年去教堂覺得非常容易,但後來幾年我越來越難以在悔改中哭泣,因爲我經常哭泣,很難再流淚了。
仍不能流淚時,我常常上山祈禱,齋戒3天。這時,眼淚又回來了。我飽含淚水,回到社會上,在教堂大哭一場。
周圍的人說:“你在山上祈禱以後聖潔得多了。”但眼淚又不可避免地乾涸了。第三年確實困難。我要想起對朋友和同伴基督徒的冒犯才能哭出來。經過這4年,眼淚又乾涸了。我的眼裏還有淚腺,但卻不起作用。
5年後,我哭不出來,無論我多麽努力。我的鼻子發酸。再過幾年後,我開始討厭自己,所以神再次指導我閱讀聖經。
 


律法是爲了叫人知罪 

 
關於律法我們必須認識什麽呢?
我們決不能守法。
 
在羅馬福音3:20,我們讀到:“律法本是叫人知罪。”起初,我認爲這節經文只是對使徒保羅的個人教訓,只想從字面上去理解。但在我的眼淚乾涸後,我無法繼續過我的信仰生活。
所以,我反復犯罪,發現我的心裏有罪,不可能按律法得生。我無法忍受,但我不能抛棄律法,因爲我相信神賜予我們律法是爲了叫我們遵循。最後,我成了一名律法師,就像聖經裏所說的那些人一樣。我很難繼續過信仰生活。
我心裏的罪太多,在閱讀律法時,每當我在心裏觸犯了每一條十戒時,我就開始認識到了這些罪。心裏的犯罪也是犯罪,我無意間成了一名律法的信徒。
當我遵守律法時,我感到幸福。當但我不能遵守律法時,我感到痛苦、忿怒和悲傷。最終,我非常絕望。如果我從開始就這樣被傳受了律法的正確知識,那該多順暢啊:“不,不。律法還有另一種意思。它顯示你是一堆罪孽;你們喜愛金錢、異性和看似美麗的東西。你們愛這些東西比愛神更多。你們想遵循世界的東西。律法已賜予你們,但不是叫你們遵守,而是叫你們認識到自己是心裏有罪惡的罪人。”
如果有人當時告訴我這個真理,我就無需遭罪10年。因此,我在律法下生活10年後才認識到這個真理。
第四條誡命是:“當記念安息日,守爲聖日。”這意味著我們不應在安息日工作。它告訴我們,我們不能走路,即使在周日長途旅行也不能駕車。我認爲走到我要傳教的地方更加合適和可敬。畢竟,我準備講解律法。所以,我覺得我必須練習我要傳教的內容。太難了,我想放棄。
這裏記載:“你念的是怎樣呢?”我不懂這個問題,受苦10年。律法師也不懂。他認爲如果他服從律法,生活謹慎,他在神面前就能得福。
但耶穌問他:“你念的是怎樣呢?”那人根據合乎律法的信仰作了回答。然後耶穌對那人說:“是的,你回答正確;經上怎麽寫你就怎麽講。儘量遵守吧。遵守你們就能得生,不遵守就得死。罪的工價乃是死。如果不遵守你們就得死。”(生的對面是死,不是嗎?)
但律法師仍不懂。這位律法師就像我們每個人,你我一樣。我學習神學10年。我嘗試一切、閱讀一切,做任何事情:齋戒、幻想、說方言…我閱讀聖經10年,期待獲得成就。但從靈性上講,我依然是個盲人。
所以說,罪人必須遇見能使他/她睜眼的人,這個就是我們的主耶穌。那時,人才能認識到:“啊呀!我們決不能遵守律法。無論我們多麽努力遵守律法,我們拼命努力只能死去。但耶穌用水和聖靈來拯救我們!哈利路亞!水和聖靈能贖回我們的罪。這是神的恩典,神的禮物。所以,我們讚美主。
我很幸運地脫離了律法的束縛,但有些人化費畢生徒勞地學習神學,至死都沒有認識真理。有些人信了幾十年,或者信了幾代人,但從未重生。
當我們認識到決不能守法,然後站在耶穌的面前聆聽水和聖靈的福音時,我們就脫離罪孽了。當我們遇見耶穌,我們就脫離了一切的審判與詛咒。我們是最惡的罪人,但因爲神藉水和血拯救了我們,我們成了義人。
耶穌告訴我們,我們決不能活在他的旨意裏。他這樣告訴律法師,但律法師不理解。所以,耶穌給他講一個故事,幫助他理解。

什麽使人在信仰生活中跌倒?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路加福音10:30)。耶穌向這位律法師講述這個寓言,是爲了叫他清醒地意識到他畢生受折磨,就像這人被小偷打得半死一樣。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耶利哥代表世俗世界,而耶路撒冷代表宗教城市;這是一座信仰的城市,住滿了吹噓律法的人。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如果我們只以一種迷信的方法信仰基督,我們就要被毀滅。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耶路撒冷是一座大城,人口衆多。那裏有一位大祭司、一群祭司、利未人和許多傑出的宗教人士。許多人都熟悉律法。那裏,他們竭力按律法生活,但最終卻失敗了,走向耶利哥。他們不斷地陷入世界(耶利哥),不可避免遇見強盜。
那人在從耶路撒冷去耶利哥的路上被剝去了衣裳。“剝去他的衣裳”意味著他失去了他的義。我們不可能靠律法得生,按律法得生。使徒保羅在羅馬書7:19-20中說:“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我希望我能行善,按神的話生活。但因爲人心裏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瀆、驕傲、愚蠢。因爲這些罪在我們心裏,不時出來,不該做的事情做了,該做的事情卻沒有做。我們不斷重復心裏的罪惡。魔鬼要做的事只需略微刺激我們犯罪。
 

全人類心裏的罪 
 
我們能按律法得生嗎?
不能
 
馬可福音第7章說:“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汙穢人;惟有從裏面出來的乃能汙穢人。”
耶穌告訴我們在人的心裏有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瀆、驕傲、愚蠢。
我們心裏有兇殺。沒有哪個人心裏沒有兇殺。母親常常對子女大叫:“不。不要那樣做。混帳的東西,我告訴你不要那樣做。我一再告訴你不要那樣做。你再那樣做我就殺死你。我說過不要那樣做。”那是兇殺。你們或許出言不遜在思想上已殺死自己的子女。
子女們迅速從我們身邊逃脫就能得生;但是如果我們所有的忿怒都發泄在他們身上,我們可能殺死他們了。有時我們自己驚恐萬狀。“噢,我的上帝啊!我爲什麽那樣做?”我們打了子女後查看他們的傷痕,想到我們肯定發瘋了才會做出那樣的事。我們禁不住那樣做,因爲我們心裏有兇殺。
所以,“不該做的事情卻做了”意思是說我們因爲罪惡才作惡。撒旦試探我們犯罪易如反掌。
讓我講一個故事,有個罪沒有得贖的人在一座小屋裏一坐就是10年,像韓國已故高僧Sungchol一樣面壁沈思。他面壁打坐確實是件好事,但得有人侍候他吃飯,處理他的排泄物。
他得與某人聯繫。如果是個男人問題不是很大,但這讓我們假設是一位漂亮的女人。如果他有機會看到她,他打坐的所有時間都將白白浪費。他想:“我不想苟合;我心裏有這樣的想法,我得消除它。我得把它趕走。不!滾出我的腦海!”
但是他的決心一見到她就蒸發了。女人離開後,他檢查自己的心。5年苦行僧的經歷成泡影,一無所有。
撒旦如此簡單地盜取人的義。撒旦所做的一切只需給他/她一點動力。沒有得贖的人努力不犯罪,他/她反而陷入罪裏。那人每周日如實上交什一稅,齋戒40天,黎明時祈禱100天…但撒旦以在生活中看似美好的東西試探他、矇騙他/她。
“我讓你在公司裏擔任重要職位,但你是一名基督徒,周日不能上班,是嗎?這是一個重要位置。或許每個月你能工作3個星期日,上教會一次。那麽,你就能獲得很高的威望,又能得到豐厚的薪水。怎麽樣?”如此一來,可能百分之百的人都能被收買。
如果行不通,撒旦又會對容易對女人動心的人施展另一個詭計。撒旦叫女人站在他面前,他便瘋狂愛她,立刻忘記了神。人的義就是這樣被剝奪的。
如果我們想按律法得生,最終我們擁有的一切只有罪人的創傷、痛苦和靈性的貧窮;我們喪失了諸般的義。“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這意味著雖然我們想呆在耶路撒冷,按神聖神的旨意生活,但我們常常因爲自己的軟弱而躊躇,最終我們被毀滅。
你們仍可能在神面前作悔改的祈禱。“主啊,我犯罪了。請饒恕我吧;我決不再犯了。我向你保證這確實是最後一次。我懇求你只饒恕我這一次。”
但這不能持久。人活在這個世上只能犯罪。他們可能避免幾次,但不再犯罪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只能再三犯罪。“主啊,請饒恕我吧。”如果這種情況繼續發生,他們會離開教會,棄絕信仰生活。他們因爲罪離開神,最終只能下地獄。
旅行到耶利哥意味著陷入世俗世界;靠近世界,遠離耶路撒冷。起初,耶路撒冷離我們不遠,但隨著犯罪與悔改周期的重復,我們發現自己站在了耶利哥市;深陷在世界裏。

誰能得救?
那些放棄成就自己義的人
 
那人在去耶利哥的路上遇到誰?他遇見小偷。不知道也不按律法生活,而像一隻野狗一樣生活的人。他/她隨處喝酒、入睡,隨地撒尿。這只狗第二天醒來又喝酒。野狗會吃自己的糞便。所以,這種人被稱爲狗。他/她知道不要喝酒,卻又喝酒了,第二天悔改,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復這個過程。
就像那個在去耶利哥的路上遇見小偷的人一樣。他被丟下,遍體鱗傷,幾乎死去。這意味著他心裏只有罪。這就是人類。
人們信仰耶穌,卻想在耶路撒冷按律法生活,但只落得心裏有罪。他們信仰生活所有可炫耀的是罪的傷痛。心裏有罪的人最終將被抛下地獄。他們知道,但不知怎麽做。你我不是生活在類似的宗教城市裏嗎?是的。我們都在同一座城市裏。
那位誤解神律法的律法師將畢生奮鬥,但最終只能下地獄、傷痕累累。他是我們當中的一員,你和我。
只有耶穌能拯救我們。我們身邊許多人聰明伶俐,不斷吹噓所見所聞。他們都假裝按神的律法生活,對自己不能坦誠以待。他們不能打開天窗說亮話,卻總是專心致志地粉飾自己,顯得無比信實。
在他們當中有去耶利哥路上,被小偷打得半死的罪人。我們必須知道我們在神面前是多麽脆弱啊。
我們在他面前必須承認:“主啊,如果你不拯救我,我只能下地獄。請拯救我吧。只要你願意,哪里我都要去,無論是下冰雹還是起暴風,只要我能聽到真福音。如果你只留下我,我得下地獄。我請你拯救我。”
那些知道自己正走向地獄,而放棄追求自己的義並堅持主的人就能得救。我們靠自己的努力決不能得救。
我們必須懂得我們就像被小偷打倒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