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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術語

一些《聖經》術語的簡介

-水和聖靈福音相關的術語

  • 1. 贖價

    釋放財産或人身要求支付一定的價格。獲得釋放要求支付的價格或報酬。常常用作贖罪的肯定陳述(如出埃及記21:30,“價銀”;民數記35:31-32,以賽亞書43:3,“贖價”)。在新約聖經裏,馬太福音20:28和馬可福音10:45描寫成“贖價。”

  • 2. 贖罪

    它指把人類所有罪孽轉嫁到耶穌身上的儀式。在舊約裏,贖罪指在祭物頭上按手,把罪轉嫁到祭物身上。在新約裏,它指耶穌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在希伯來語和希臘語中,這個詞指罪轉嫁到耶穌基督身上,使罪人與神建立正確關係。新約也解釋了贖罪祭:耶穌的洗禮及在十字架上的死亡。
    在舊約裏:“贖罪”這個詞在舊約裏使用近100次,在希伯來語總是使用(如利未記23:27,25:9,民數記5:8)“kaphar”表示(英語通常寫成“make an atonement”)。贖罪是希伯來語的譯文,意味著在活山羊頭上按手轉嫁罪孽,承認以色列民所有的過犯(利未記16:20)。
    在新約裏:贖罪聯繫到亞拉姆語“kpr”,指遮蓋的意思。這意味著耶穌在新約裏的贖罪洗禮。耶穌降臨於世,30歲時受洗,實現了對全人類的拯救。

  • 3. 聖經裏的贖罪

    A. 在舊約裏,贖罪一般通過獻上動物來完成(例如出埃及記30:10,利未記1:3-5,4:20-21,16:6-22)。
    B. 新約基本上保持了舊約中贖罪獻祭的概念,但全人類的贖罪只能獻上耶穌基督,神兒子的身體才能實現。使徒彼得說耶穌基督爲我們的罪(哥林多前書15:3)而死。
    贖罪這個詞不但指基督的死亡贖回我們的原罪,而且還指轉嫁了全人類所有的罪孽。受洗後,天下所有的罪孽被轉嫁到耶穌身上(馬太福音3:15),他在十字架上流血拯救了人類(利未記1:1-5,約翰福音19:30)。
    使徒保羅在歌林多後書5:14中說“一人既替衆人死”,然後在21節又說是“爲我們”,在迦拉太書3:13中再說:“爲我們受了咒詛”。新約裏只有少數幾節指耶穌爲獻祭(如以弗所書5:2):約翰福音1:29,36(“羔羊”—施洗約翰)和歌林多前書5:7(“我們的逾越節”—使徒保羅)。
    但是,保羅具體地說耶穌在約旦河的洗禮贖回了天下所有的罪孽。他在羅馬書第6章說天下所有的罪孽都藉耶穌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被轉嫁到他身上了。
    他繼續解釋說耶穌被釘死是對罪的審判與賠償,贖罪祭是爲全體百姓獻上的。
    耶穌的死亡實現了神的計劃,暗指舊約中的贖罪祭。舊約中的按手與耶穌在新約裏的洗禮符合神的律法(以賽亞書53:10,馬太福音3:13-17,希伯來書7:1-10,18,彼得前書3:21)。
    新約並不是在耶穌受洗和死亡時就結束了,而是繼續告訴我們拯救的實現在於我們被洗入基督,使我們舊的自我與他同死(羅馬書6:3-7,迦拉太書2:19-20)。
    它告訴我們,施洗約翰施洗耶穌基督,轉嫁天下所有的罪孽,結果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通過他的洗禮與血不但清洗了天下的罪孽,而且還替人類接受懲罰、忍受痛苦,把我們拯救出撒旦的能力,使我們歸於神的能力。
    因此,耶穌的贖罪解決了阻礙百姓靠近神的罪的問題。這重大的事件解決了百姓與神之間的和平與和諧,同時帶來拯救與歡樂(羅馬書5:11)、生命(羅馬書5:17-18)和贖罪(馬太福音3:15,約翰福音1:29,希伯來書10:1-20,以弗所書1:7,歌羅西書1:14)。

  • 4. 贖罪節

    在希伯來語中,這個概念指“遮蓋”,或“和解”。猶太人最重要的日子是七月初十日的贖罪節(利未記23:27,25:9)。我們在利未記16章讀到除了那日特別的禮儀外,即使大祭司也不能進入至聖所。
    以色列百姓需要贖罪,大祭司本人也需要贖罪;因此,大祭司必須首先作獻祭才能通過按手把罪孽轉嫁到祭物的頭上。以色列百姓在贖罪節思考神的聖潔以及他們的罪孽。
    那時,要向神獻上15種祭品(包括替罪羊),12種燔祭和3種贖罪祭(利未記16:5-29,民數記29:7-11)。如果我們計算在民數記28:8中提到的“另一隻羊”,有13種燔祭和4種贖罪祭。
    以色列民贖回一年來罪孽的日子在七月的初十日。具有同樣象徵意義的是,全世界的贖罪節是耶穌接受施洗約翰洗禮的日子。它實際上是全人類的贖罪節。是在這一天神清洗了天下的罪孽(馬太福音3:13-17)。是在贖罪節神“因爲…盡諸般的義”。

  • 5. 贖罪祭

    在舊約裏:就像其他祭物一樣,全體以色列民聖化的獻祭也在會幕裏獻上。大祭司清潔己身,在典禮上穿上聖潔的亞麻衫而不是普通正式的禮服,爲自己和他的家人選擇一頭公牛犢作爲贖罪祭牲 (利未記16:3-4)。大祭司把手按在獻祭物的頭上,轉嫁百姓一年來所犯的罪。
    按手是贖罪節的基本內容。不經按手,就不能獻上祭物,因爲不經按手無法完成贖罪,從而把以色列民一年來所犯的罪轉嫁到贖罪祭牲身上。
    利未記16:21說:“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
    他從百姓當中取過兩頭山羊作爲贖罪祭牲,一頭公羊作爲燔祭(利未記16:5)。然後,他在會幕的門前向主獻上兩頭山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另一鬮歸與“替罪羊”。
    歸與耶和華的獻爲贖罪祭,歸與替罪羊的要活著安置在主面前,贖回以色列百姓一年來犯的罪,然後引入曠野(利未記16:7-10)。
    以色列民的罪孽必須通過大祭司的按手轉嫁到替罪羊身上。然後,擔當了以色列民所有罪孽的替罪羊被牽入曠野,作爲百姓與神之間的和解。這樣,以色列民一年來的罪孽被清洗了。
    在新約裏:耶穌基督同樣受施洗約翰的洗禮(舊約中的按手),作爲獻祭羔羊轉嫁了天下所有的罪孽,從而實現神的拯救(利未記20:22,馬太福音3:15,約翰福音1:29,36)。
    在舊約裏,亞倫在拈鬮前必須爲自己和本家殺死一頭公牛犢作爲贖罪祭(利未記16:11)。然後,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子內。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施恩座。他還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施恩座上,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利未記16:12-19)。
    在贖罪節上,亞倫在祭物頭上按手是必不可缺的。亞倫在山羊頭上按手,把以色列民一切的罪孽與過犯都轉嫁到它頭上。然後,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替罪羊帶著以色列民的罪孽在曠野裏遊蕩,最終因罪而死。這就是舊約裏典型的挽回祭。
    新約裏也同樣,只是替罪羊更換成耶穌基督外,他藉洗禮把天下所有的罪孽都轉嫁到自己身上,爲我們大家在十字架上流血、犧牲。
    因此,現在離開耶穌基督,天上大祭司的洗禮和十字架,就不可能從所有罪孽中得救。它實現了從水和聖靈中重生的拯救。

  • 6. 按手

    在舊約裏神規定一種把罪孽轉嫁到贖罪祭牲身上的方法(利未記4:29,16:21)。在舊約時代,神允許百姓在會幕裏在贖罪祭牲頭上按手贖回他們的罪孽。它是爲了揭示在新約裏即將到來的耶穌洗禮。

  • 7. 洗禮

    洗禮指 ① 被清洗 ② 被埋葬(被浸入),還有在屬靈意義上,③ 通過按手轉嫁罪孽,如舊約時代。
    在新約聖經裏,耶穌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是爲了清洗天下所有的罪孽。“耶穌洗禮”的意思是轉嫁全人類所有的罪孽,清洗天下的罪孽。
    耶穌接受施洗約翰,人類代表和亞倫血統的大祭司的洗禮,把人類所有罪孽都轉嫁到他自己身上。這就是他受洗的目的。
    “洗禮”屬靈的意思是“轉嫁,被埋葬。”所以,“耶穌的洗禮”指一切罪孽都被轉嫁到耶穌身上,他替我們受審判。爲了拯救人類,耶穌受洗清洗了我們所有的罪孽,因這些罪孽而死。
    因此,他的死就是你我的死,天下所有罪人的死,他的復活是全體百姓的復活。他的犧牲是罪人的得救,他的洗禮見證了人類一切罪孽的清洗。
    聖經告訴我們:“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彼得前書3:21)。耶穌的洗禮是拯救全人類義的方法,它清洗了我們的罪孽。
    耶穌接受施洗約翰,人類代表和亞倫血統的大祭司的洗禮,把人類所有罪孽都轉嫁到他自己身上。這就是他受洗的目的。

  • 8. 罪

    凡背叛神的都是罪。它指所有的罪,我們畢生所犯的原罪和過犯。
    罪在希臘語裏“hamartia”。動詞形式是“hamartano”,意思是“沒有擊中目標”。因此,最嚴重的一種罪是錯誤地信仰耶穌,缺乏得救的能力。不知或不信真理就是對神犯了違抗的罪和褻瀆神的罪。
    如果我們確實不想在神面前犯這樣的罪,我們必須正確地理解他的道,認識到耶穌已成了我們救世主的真理。
    我們要藉神的道信仰耶穌的洗禮和他的十字架。不接受神的道、偏離真理和信仰謬論是犯罪。
    聖經告訴我們最嚴重的罪,“至於死的罪”(約翰一書5:16)就是不相信神清洗了天下所有的罪孽。我們必須信仰耶穌的誕生,他藉洗禮清洗了我們的罪,藉十字架上的血賜予我們生命。如果人不信耶穌受洗,在十字架上死亡和從死亡中復活的話,就是罪。

  • 9. 悔改

    離棄神的人認識到自己的罪,感謝耶穌清洗了他/她的罪孽,並回到神的身邊叫悔改。
    我們大家都是罪人。正確的悔改就是承認下面的真理:我們在神面前是罪人,我們只能畢生犯罪,死的時候下地獄;我們必須接受耶穌是我們的救世主,相信他到世上來拯救像我們一樣的罪人,他轉嫁了我們所有的罪孽(藉他的洗禮),在十字架上死亡和復活拯救我們。正確的悔改就是放棄我們自己的思想,歸於神(使徒行傳2:38)。
    悔改就是承認我們的罪,回到神的道,全心全意地接受水和血的拯救(約翰一書5:6)。
    真悔改就是承認我們自己完全是罪人,信仰耶穌,神的兒子作爲我們的救世主,把我們拯救出了所有的罪孽。爲了得救和得洗我們所有的罪孽,我們決不能靠自己的努力成聖,而應承認我們在神和他的律法面前是徹底的罪人。我們必須接受他拯救的真理,耶穌藉他的洗禮和血賜予我們的水和聖靈福音。
    罪人必須抛棄自己的一切思想和意志,完全歸於耶穌。我們開始相信耶穌的洗禮是爲了把我們的罪孽轉嫁到他自己身上時就能得救。
    換句話說,耶穌的洗禮、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及復活實現了神的義,拯救了所有的罪人。耶穌以肉身降臨,受洗和被釘清洗我們所有的罪孽。完全信仰所有這些,相信耶穌復活成了一切信仰他的人的救世主就是真悔改和真信仰。

  • 10. 拯救

    拯救在基督教裏的意思是“脫離罪的權勢與懲罰”。當我們承認只能因罪下地獄,相信耶穌誕生、受洗和在十字架上流血把我們拯救出了所有的罪孽時我們便領受得救。
    那些靠信仰耶穌的拯救,耶穌洗禮和血的人被稱爲“得救的、重生者和義人”。
    我們把“得救”這個詞用在那些因信仰耶穌而從所有罪孽,包括原罪與日常罪中得救的人身上。就像一個溺水的人得救一樣,淹沒在天下罪裏的人只要相信耶穌是自己的救世主,相信他的洗禮和血,相信屬靈真理的話都能得救。

  • 11. 重生

    重生指“第二次出生”。罪人信仰耶穌的洗禮和十字架就能從精神上得救,重生爲義人。
    我們信仰耶穌的洗禮和血,就能在精神上重生。重生的人被清洗了所有的罪孽,“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爲拯救他們”(希伯來書9:28)。

  • 12. 罪的赦免

    這個重要的概念也稱作罪的饒恕。當我們藉水和聖靈的福音一次性被清潔所有的罪孽時,罪便得到饒恕。水和聖靈福音的信仰就是要相信一系列真理:耶穌基督的神性,神兒子的肉身,他爲我們大家拯救的洗禮與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及他的復活。
    我們信仰他的洗禮和血,耶穌賜予我們的贖救就屬於我們。正如舊約中所預言,耶穌親自把全人類拯救出罪孽。聖經裏的贖罪指信仰耶穌的洗禮與血清洗罪孽。所有的罪孽都被轉嫁到耶穌身上,人類心裏已不再有罪了。
    只有當我們信仰他的洗禮,把所有的罪孽都轉嫁到耶穌身上後,我們才能稱自己是被贖救者和義人。

  • 13. 耶穌基督

    耶穌:“把所有人拯救出罪孽及對那些罪孽之懲罰的救世主。”耶穌指救世主,把所有百姓拯救出罪孽的神。
    基督:“受膏的”。三種職位的人在神面前受膏: ① 國王,② 先知 ③ 祭司。耶穌承擔了所有這些職務。
    耶穌基督三職兼一身。他做了所有這些工作。我們必須相信耶穌是國王,先知和大祭司,他賜予我們贖救與拯救。因此,我們稱他“耶穌基督”。他是天上的大祭司,藉他的洗禮和血把我們拯救出天下所有的罪孽。
    因此,他是所有信仰他的人的王。他叫我們在他面前認識到自己的罪。他教導我們,我們從祖先開始就是罪人;作爲罪人的後裔,我們生來就是罪人,結果我們處於神的審判下。
    他還教導我們,我們靠他的洗禮和血清洗我們的罪孽。他做所有這些工作都是爲了我們罪人。

  • 14. 神的律法:十戒

    神的律法關於日常生活有613條戒律。但戒律的要點是十戒,我們在神面前必須遵守。包括一些“應該”和“不應”的命令與禁令。這些是生活的原則,神的戒律賜予我們是叫我們認識到自己的罪孽。通過神寫成文字的誡命,我們認識到自己嚴重地違抗了他(羅馬書3:19-20)。
    神賜予我們戒律的原因是叫我們認識到自己的罪孽。我們決不能遵守他所有的誡命,所以,在信仰耶穌前,我們必須卑微地接受我們是罪人這個事實。我們都是罪人,神知道我們決不能按他的律法生活。所以,他作爲人降臨於世、在十字架上受洗和受審。想按照他的律命生活是無知的罪。我們不能那樣做。
    律法顯示神多麽完美與聖潔,我們人類的確多麽軟弱。換句話說,神的神聖與完美體現在神的律法裏。

  • 15. 耶穌受洗的約旦河

    約旦河很快流入死海。死海的水平面低於海平面約400米。因此,死海裏的水不能流到任何地方;流入的水被禁錮在死海裏。
    死海裏的鹽分高出其他普通的海水10倍,那裏不存在活物。因此,稱作死海。耶穌在死亡之河(約旦河)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這代表全人類,除了心裏沒有罪的人,最終都將因罪受到永遠的詛咒。
    因此,約旦河是洗罪的河,罪人死亡的河。簡短地說,它是贖罪的河,天下所有的罪孽都藉他的洗禮得洗,罪被轉嫁到耶穌身上。
    耶穌在死亡之河(約旦河)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

  • 16. 義人

    那些相信耶穌洗禮,獲得了所有罪孽的赦免,在神面前變得無罪的人被稱為義人。《羅馬書》4:7-8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裏有福的就是指獲得罪孽赦免的義人。因為神是聖潔和公正的,他不會認同內心有罪的人為義人。要寬恕我們不符合律法行為,遮蓋我們的罪孽,事實上應相信耶穌才能使他們變得無罪和神聖,也就是說,相信耶穌已藉他的洗禮將我們的罪孽轉嫁到他自己身上了,相信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已替我們支付了罪的工價。
    因為神不會撒謊,他決不會批准有罪的人為義人。相反,他會審判他們並將他們拋入到地獄之火中。要在神面前成為無罪,我們必須在內心相信過去、現在和未來的所有罪孽都在耶穌接受洗禮時一勞永逸地轉嫁到了他身上,在我們內心割除了所有的罪孽。因此,在神面前的義人指那些相信耶穌的洗禮和十字架而變得無罪的人。如果有些人內心仍然有罪,即使他們相信耶穌,仍作懺悔的禱告,這些人還是罪人,而不是神的兒女。
    神不以惡人為義(《出埃及記》23:7),因為他不會撒謊。因此,離開耶穌的洗禮而只相信十字架的血的人決不會成為義人。